文化热点    
     
       
我国将对古籍整理出版项目补贴两千万元

2008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进入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共有2392种古籍,其中汉文古籍2282部,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列入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51家,包括国家图书馆、26家省市公共图书馆、12家高校图书馆、5家专业图书馆、5家博物馆及2家档案馆。

中华古籍保护计划

古籍作为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遗产中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和多元化特点的具体体现,在中华文明的发展与传播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社会功能。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古籍保护工作,特别重视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等保护抢救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政府和社会各方面更加关注古籍保护工作。

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启动以来,中国古籍保护工作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该计划以保护中华古籍,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目的,从2007年开始,计划用3到5年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及民间所藏古籍的基本情况,建立中华古籍联合目录、古籍数字资源库和《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命名“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改善古籍收藏条件,培养古籍保护专业人员,加强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逐步形成完善的古籍保护工作体系,使我国古籍得到全面、科学、规范地保护和利用。

工程实施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保护和科学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古籍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基本目标是:“十一五”期间,大力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全面、科学、规范地开展保护工作,逐步形成完善的古籍保护工作体系,使我国古籍得到全面保护。2007年,中央财政下拨了专项经费,用于古籍保护工作。

自2007年9月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各地共申报珍贵古籍5000多部,申报重点保护单位的有130家。2007年11月起,文化部组织开展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审工作。2008年3月1日,国务院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种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

古籍专家认为,建立《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命名“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将会进一步推进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而且对将来的古籍保护也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古籍保护 修复先行

在此前的一段时间,古籍修复是古籍保护中的重头戏。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政府拨付资金对《赵城金藏》、《永乐大典》、敦煌遗书等古籍进行了修复。然而仍有大量古籍散存于全国各收藏机构,使保护工作无从着手;同时,古籍保护因技术和意识等方面原因,大量古籍未修先残亡。

根据几年前的粗略统计,中国现存古籍3000万册以上,而需要修复的古籍数量超过1000万册。古籍还面临着诸如环境恶化、保存条件不理想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威胁,其生存质量还在不断的劣化,需要修复的将远远不止现知的数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