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政策】法语区的对外政策:法语区1982年成立国际关系总局时的任务是要推销比利时法语区这样一个新的概念。新的对外政策确定了四个目标:在国际上促进法语的使用;文化产品的国际流通和发展文化外贸;把教育和科技合作当做发展的基础;支持民主。
【主要机构】比利时于1993年完成了自70年代开始的国家体制改革,正式实行联邦制,使原先的语区政府和地区政府的权力得到扩大。文化事务分由各语区政府管理,并有权对外签订相关的协议、协定。
弗兰德区的语区政府和地区政府合二为一,统称为弗兰德区政府。弗区政府有八位大臣,其中一位是文化、家庭和社会救助大臣。政府中负责文化的部门是社会救助、公共卫生和文化部。该部下设家庭和社会服务局、公共卫生局、社会文化局、艺术局,社会文化局主要负责成人教育、青年工作、公共图书馆、文化中心、民间业余艺术活动等。艺术局的任务是扶持各门类的专业艺术创作。该局下设视觉艺术和博物馆处: 音乐、文学和表演艺术处.影视处。对外文化事务则统由弗拉芒区政府协调部下属的对外关系局(相当于弗区政府的外交部)负责。1996年,该局局长在北京与我文化部外联局签订了1996-1998年的文化交流执行计划。
法语区仍保留语区政府和地区政府。法语区由瓦隆地区和布鲁塞尔地区组成。法语区政府侧重于文化、教育科研、社会事务等内容,法语区政府有四位大臣,其中一位是文化和普及教育大臣。语区政府的机构分两类:一是行政部门,主要有文化和社会事务部以及教育、研究和培训部:二是公益性机构,如比利时法语区广播电视台,国际关系总局,爱滋病防治局,法语区校舍保障基金,等等。文化和社会事务部辖四个总局:基础设施总局、卫生总局、文化和通讯总局、体育总局,文化和和通讯总局下设舞台艺术发展局,文化遗产、造型艺术和手工艺创作管理局、文学和图书管理局、视听工具管理局等七个局。基础设施总局下设有文化基础设施局。成立于1983年的法语区国际关系总局继续发挥着法语区政府“外交部”的作用。它负责法语区和外国的联系,并从事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创作。该局与我文化部外联局于1993年签定了1995年文化交流执行计划。
比利时主管对外文化工作的机关是弗拉芒语国际文化合作总局和法语国际联络总局,它们是比利时两个语区执委会管辖的对外文化交流官方机构,分别受文化大臣领导,但均有较大的权限和独立性。其任务是:代表本语区政府与外国签订文化协定,商签并负责实施文化交流年度执行计划;促进弗拉芒语文化和法语文化在国外的传播;管理两语区同外国的一切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及社会事务等方面的交流。
比利时外交部设有国际文化关系司,在上述两语总局之间起协调作用,在两语总局与外国商签文化协定和年度执行计划时代表比利时政府签署认可。
比利时文化艺术传播协会是经常办理外国艺术团体访问演出事务的单位。承办外国艺术展览业务较多的是比利时美术宫的展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