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本”仅指刻印而成的书,与“版本”最初的意义相同。
雕版印刷技术产生后,刻书事业有很大发展,许多书商、私家和某些官府都刻印图书,宋代大盛。由于时代的变迁和刻印技术的发展,历史上形成不同形式的刻本。从时代来区别,有宋、元、明、清刻本。从地域来区别,有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湖北、四川、广东、湖南等地刻本。
从刻书者来区别,有官刻、私刻和坊刻。如从版本的形体上区别,有大字本、小字本、影刻本和小巧玲珑的巾箱本(即便于携带的袖珍本);从印刷技术上区别,也可分成不同特点的刻本。我国现存最早的刻本是唐咸通九年(868年)刻的《金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