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刻文字是初期书籍形式之一。在石头上刻字是世界上许多民族都使用的记载方法。中国古书中说“书之于竹帛,镂之于金石”,证明石头在春秋战国时代(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和青铜器一样,都曾经做过文字载体。早期石刻文学流传下来的很少,山西侯马晋国遗址出土写刻于石片、玉片的“侯马盟书”,陕西出土的刻有600多字四言长诗的10个石鼓,是春秋战国时期石刻文字的遗存。
早期的石刻文字,最多是某种事件的简单记录,尚不具备正规书籍的涵义与概念,故历来的书史研究者都把它们称为中国初期形式的书籍。但自东汉(公元25年~公元220年)雕刻“熹平石经”以来,魏(公元220年~公元265年)有“正始石经”,唐(公元618年~公元907年)有“开成石经”,五代有“蜀石经”,直到清代(公元1644年~公元1840年),还刻有“十三经”石碑。这些刻在石头上的儒家经典,则是地地道道的石头书。其他如房山石经,是释家的石头书。故中国的石刻文字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石刻资料,一类则是石刻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