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是中国宣传法制的全国性报纸,它是由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领导,委托司法部管理。1980年8月1日在北京创刊。初名《中国法制报》,是小型周报,1982年1月1日改出对开1张,1986年7月1日起改为日报。1988年1月1日起更名为《法制日报》。在上海、广州、成都、昆明、沈阳、兰州、哈尔滨、长沙、济南、乌鲁木齐设代印点,发行航空版和传真版。
该报的办报宗旨是促进以法治国,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内容主要是宣传宪法和各种法律,宣传国家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报道民主与法制建设,传播法律知识,推广法制保障经济建设和交流司法工作经验。
该报设有“人大记事”、“法律顾问”、“经济法制”、“案例分析”、“观察与思考”、“暮鼓晨钟”、“ 婚姻与家庭”、“在法律的天平上”、“特殊学校”、“国际法制”、“海外天地”等专栏,还有文艺副刊“华表”和“独角兽”。1986年2月起,该报还出版了大型文学刊物《中国法制文学》(双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