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依斯制是中国伊斯兰教的一种制度。它是中国伊斯兰教实行门宦制度的派别历史上对它们所属的清真寺或教区所实行的一种管理制度,这种制度的主要特色就是分级管理。
具体内容是:为了对自己教派内部的教徒进行监督和管理,门宦教派的教主对他所属的教徒进行严格的管理,其方式是把该教派的所有管辖区分成若干个区域,再在每个区域内划分若干个教坊。然后,教主就向每个教坊派出自己的代表,由该代表代理他对本区域内的一切宗教事务实施管理,这些代表就是热依斯。
热依斯是由教主亲自选择派遣的,他必须对教主本人负责。后来,有一些热依斯在经过长时期的活动后,获得了许多信徒的信任和支持,在宗教权利上也有很大提高。于是,他们就在实质上脱离教主的控制,变成一个独立的宗教支派的首领,自称为“一路诸侯”。而且在职位的传递上,也开始由教主任命改变为世袭制度,在热依斯的家族内部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