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刻的解释,有广义与狭义的两种。在古代,凡属于雕玉、刻石、镂竹、铭铜的范围,无不叫做「篆刻」,玺印的制作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到秦始皇时,将全国书体作综合整理,便明定篆书为印章印文的使用字体。唐宋之际,由于文人墨客的喜好,虽然改变了印章的体制,但仍以篆书作印。
直到明清两代,印人辈出,篆刻便成为以篆书为基础,利用雕刻方法,在印面中表现疏密、离合的艺术型态,篆刻遂由广义的雕镂铭刻,转为狭义的治印之举。
篆刻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商代的甲骨契刻和周代的部分钟鼎铭刻;而据史书记载,春秋中期已经开始使用“玺印”。战国、秦汉、魏晋,以及明清两代,是中国篆刻艺术的高峰时期。到唐代,篆刻流派与书法流派一样层出不穷,因篆刻大家的审美趣味和使用刀法的不同,出现的印文有的细瘦硬朗,有的圆润丰腴。古人常在印章顶部的纽式上配以各式绳结,满足随身佩带印章的实用需要。纽式被视为缩小的雕塑,其精致的雕镂造型提升了印章外观的审美效果。
钤盖印章时多是用红色印泥,由朱砂、艾绒和油制成。印文,即钤盖在纸、帛上的印痕,如其中的字体为白色,称“白文”(或“阴文”);如为红色,则称“朱文”(或“阳文”)。
印章可分为官印和私印两类。官印是官方用印,包括帝王的玺、宝和官员的印、章;私家用印,则统称为私印,有姓名印、收藏鉴赏印等类别。在中国,无论官印、私印都是取信于人的重要证明,人们相信印章的程度往往甚于相信签名。此外,收藏鉴赏印还有助于鉴定书画文物的年代。前人收藏具有艺术价值的书画作品时,往往在上面钤盖自己的收藏鉴赏印;后人从中便可得知此书画作品的传世经过。同时,收藏鉴赏印也为未署名的书画作品提供了推断其最晚创作年限的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