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地秧歌、鼓子秧歌、胶州秧歌、海阳大秧歌、陕北秧歌、抚顺地秧歌)
时间:2006年
类别:民间舞蹈
地区:河北,辽宁,山东,陕西
编号:Ⅲ-2
秧歌,是中国(主要在北方地区)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民间舞蹈的类称,北方诸民族盛行的娱乐舞蹈形式。它原为模仿稻作劳动的一种原始舞蹈,后来成为农闲或年节时间的化妆表演。对秧歌的称谓分为两种:踩跷表演的称为"高跷秧歌",不踩跷表演的称为"地秧歌"。近代所称的"秧歌"大多指"地秧歌"。秧歌历史悠久,南宋周密在《武林旧事》中介绍的民间舞队中就有"村田乐"的记载,清代吴锡麟的《新年杂咏抄》中明文记载了现存秧歌与宋代"村田乐"的源流关系。
现各地的秧歌一般以秧歌舞队为主要形态,舞队人数少则十数人,多时达上百人,既有集体舞,也有双人舞、三人舞等多种表演形式,根据角色的需要手持相应的手绢、伞、棒、鼓、钱鞭等道具,在锣鼓、唢呐等吹打乐器的伴奏下尽情舞蹈。扭秧歌不分男女老少,着上盛装,摆动彩扇,几十人或数百人排成队列,在锣鼓唢呐的伴奏下,在大街小巷或广场尽情扭跳。其场面宏大,气氛热烈,花样翻新,观众陶醉。有些观众受其感染、忍俊不住,竟加入队伍扭跳起来,很有意思。有些秧歌队由漂亮的姑娘扮成摆汉船的,由小伙子扮成老汉推车的,由小孩扮成大头娃,由老汉扮成唐僧、猪八戒等古代人物,还有倒骑毛驴的,挑花篮的等等,活灵活现,生动有趣。各地秧歌的舞法、动作和风格各不相同,有的威武雄浑,有的柔美俏丽,千姿百态,美不胜收。
秧歌是中国北方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舞种之一,既有表演性的,也有自娱性的,自娱娱人,深受老百姓的喜爱。各地均出现过一些有代表性的民间秧歌艺人,很多民间艺人对新中国舞蹈事业的建设发挥过重要作用。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文化环境随之发生变化的今天,能够掌握传统秧歌技艺和纯正舞蹈风格的民间艺人已寥若晨星,保护和传承工作亟待进行。
一、秧歌·昌黎地秧歌
申报地区或单位:河北省昌黎县
昌黎地秧歌是河北省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舞种之一,分布在河北省昌黎、卢龙、抚宁、乐亭、滦县等地。它最早产生于元代,一直流传至今。昌黎地秧歌以在地面上轻快自如、自由灵活地扭动,做出比较细腻、风趣的戏剧性表演见长。
1、历史溯源
昌黎地秧歌作为一种传统的民间艺术,流传至今,已有千余年的历史。昌黎先民,为祈盼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而借助无拘无束的手舞足蹈,来抒发情感,磨炼性格,寄托美好生活的向往,这就是昌黎地秧歌的雏型。她历经昌黎人民世世代代不断地继承和发展,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一地摊到舞台,而逐步形成了一个较完善的艺术种类。多少年来,凡遇年节或喜庆日子,地秧歌队伍遍及昌黎城乡,群众自我娱乐,自我演出,自我表现已成为昌黎人民世代相沿的传统习俗。
昌黎地秧歌产生之初,男女角色均由男性扮演,追至元代,由于蒙古族女性较为开放,出现了由女性扮演的"妞"、""等角色。又由于秧歌可即兴参演,所以又出现了戴"缨子帽"的丑角,这一蒙古族的服饰,在昌黎地秧歌的表演艺术中一直保留至今。以前的昌黎地秧歌,不是单纯的舞蹈,而是有舞有唱、舞唱结合。直至清末民初,"唱"的部分转向了"莲花落"、"二人转"、"评剧"等舞台艺术,"舞"的部分,逐步演变为现存的纯舞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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