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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鼓灯

(蚌埠花鼓灯、凤台花鼓灯、颍上花鼓灯)

时间:2006年

类别:民间舞蹈

地区:安徽

编号:Ⅲ-6

花鼓灯是一种民间传统舞蹈,历史悠久,清朝乾隆年间就在民间极为盛行,是杰出的汉民族民间歌舞艺术,是汉民族中集舞蹈、灯歌和锣鼓音乐、情节性的双(三)人舞和情绪性集体舞完美结合于一体的民间舞种,不仅拥有潇洒奔放的舞蹈,而且还含有欢快热烈的锣鼓、抒情优美的灯歌和情趣盎然的小戏,因而受到当地人民和广大观众的深深喜爱。经过元、明、清、民国时期的发展,至20世纪三四十年代形成了以安徽蚌埠、淮南、阜阳等为中心,辐射淮河中游河南、安徽、山东、江苏四省二十多个县、市的播布区,至今仍在安徽沿淮中游的蚌埠、淮南、阜阳一带广为流行。

一、历史溯源

追溯花鼓灯的历史,最早起源于宋代。如果把可考的文字记载(成为于清代的《凤台县志》,记载花鼓灯源于宋代)、传说与直观所能观测到的历时性与共时性的花鼓灯现象进行比较分析,不难发现花鼓灯所具有的宋代舞蹈文化印迹。仔细观察50年代花鼓灯的原始风貌,能较明显地体察出花鼓灯所反映出的宋代历史文化基因。比起许多原始功能遗存十分明显的舞种,花鼓灯更具技艺性、表演性和艺人"职业化"的特点;而比起某些更具市井文化气息的民间歌舞,它又具有很强的民俗性和群众自娱性。兴盛于明代,盛行于清末、民初。

二、花鼓灯简介

由于淮河地处黄河以南,长江以北,得以兼收南北文化之长,其表演既有淮北人刚劲爽朗的性格,又有吴歌楚舞,柔媚的风韵,而且断承了宋代"乘肩小女"("站肩":扮女子站在另一演员肩上表演)的技艺,也是淮河文化的代表之一,是淮河儿女率真而又丰富的性格最生动、形象的写照,花鼓灯艺术以热烈似火、豪情奔放的旋律节奏,丰富多彩、婀娜多姿的表现手法,集歌舞、杂技、武术、戏曲、锣鼓、吹奏表演于一身,在舞蹈形式上属于歌舞相间、技艺性强的舞种。

花鼓灯多在农村秋收完毕到来年春耕以前演出,尤以庙会、春会为最盛。花鼓灯男角称"鼓架子",女角称"兰花"(或"拉花");演出多在广场举行;一般包括舞蹈、歌唱、后场小戏、锣鼓演奏四部分,主体是舞蹈;舞蹈中又包括等部分;现花鼓灯的表演风格主要分为三个流派:颍上地区,节奏较慢,舞蹈结构严谨,风格古老质朴;凤台地区着重人物情感刻画,动作细腻优美;怀远地区动作轻捷矫健,潇洒倜傥。

歌舞者,扮男的叫"鼓架子",动作粗犷有力,多跟头武技;扮女的叫"拉花"("兰花"或"腊花")用手帕、扇子和岔伞起舞,打着花鼓用来兴歌起舞。通常在农村的夜晚,花灯照耀着的广场上演出,歌声和鼓声像海浪一样飘荡,故叫"花鼓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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