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正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从国情出发,中国在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已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措施。截至1998年底,中国政府制定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就达395项。
中国政府历来都把城市作为环境保护重点,在全国557个城市中已建成2300多个烟尘控制区;在450多个城市中建成了1800多个环境噪声达标区。有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等11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中国政府在推行建设城市与绿化城市同步进行方针的同时,加大了限期治理污染的力度;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废气、废水、废渣“三废”处理能力和综合利用率;关闭、搬迁、治理了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使部分城市的污染情况得到缓解。
2000年是中国实现“九五”计划(公元1996~2000年)环境保护目标的最后一年,各地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结合技术改造、清洁生产等措施,努力实现所有污染源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