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由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企业体制的变革,数以千万计的国营企业职工失去了原有的工作岗位。帮助这些下岗的职工重新就业,成为了中国政府的重要职责。
中国政府努力在全国推进"再就业工程",这是一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运用政策扶持和就业服务等手段,通过企业安置、个人自谋职业和社会安置等多种渠道,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社会工程。
从1998年以来,"再就业工程"全面实施。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到2003年底全国累计已有2160万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中国的"再就业工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提高效率与保障就业,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中同样面临的难题。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目前既要解决大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又要解决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带来的压力。为此,中国政府在实施"再就业工程"时,采取积极的就业政策:一是在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中广开就业门路;二是运用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再就业;三是改进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四是加强对就业的管理和对失业的调控;五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从2003年开始,中国政府把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2004年,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宣布:"国家将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国营企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