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是中国文化行政的最高机构。文化部是国务院的职能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管理全国文化艺术事业。
文化部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文化体制改革。
(三)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拟定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五)归口管理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六)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陈出新和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七)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文化交流政策、法规;代表国家签订中外文化合作协定、年度执行计划和文化交流项目计划;指导驻外使馆文化机构及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文化机构的工作。
(八)按照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文物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椐以上职责,文化部设十个职能司(局、厅)。
文化部领导:
蔡武 部长、党组书记
欧阳坚 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陈晓光 副部长、党组成员
周和平 副部长、党组成员
赵维绥 副部长、党组成员
赵少华 副部长、党组成员
王文章 副部长、党组成员
李洪峰 中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组长 、党组成员
单霁翔 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成员
丁伟 部长助理、党组成员
文化部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编:100020
电话:86-10-59881432
文化部下属机构:
| 办公厅 | 人事司 | 艺术司 | 文化市场司 | 教育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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