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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化遗产保护成就辉煌

目前西藏文物普查状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要求,西藏自治区从2007年起启动第三次文物普查。2007年9月,西藏自治区在林周县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由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为主,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普查队,在林周县普查领导小组共同努力下,对总面积4512平方公里,辖9乡、1镇、49个行政村、431个自然村的范围内,开展了普查试点工作。调查和发现各类文物点211处,其中古遗址类66处,古墓葬类78处,古建筑类45处,石窟寺及石刻类9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3处。总的看,普查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也积累了较好的经验。目前,普查第一阶段的制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培训、试点、经费申请、设备购置、人员组织等工作基本完成,2008年3月,第二阶段的实地调查工作全面启动。具体为:2008年对林芝地区、昌都地区和那曲地区东、中部进行普查,2009年对那曲地区西部、北部和阿里地区、日喀则地区进行普查,2010年对拉萨市、山南地区进行普查。

单霁翔表示,通过详尽的文物普查工作,摸清了文物家底,有利于西藏地区文物长远保护。

三大工程 巨资维修

西藏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即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维修工程是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重点文化援藏项目,是西藏自治区"十五"计划117项目之一。三大工程项目总投资3.8亿元,是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维修史上投资最多、规模最大、技术要求最高的古建筑维修项目。实施三大工程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西藏建设发展的一贯重视和关怀,对于保护和传承藏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工程质量,国家文物局精心组织、安排国内技术力量最强的单位承担西藏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科研、监理等任务,如中国文物研究所、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敦煌研究院等。

在实施三大文物维修工程中,国家文物局一直高度重视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问题,严格依照《文物保护法》,始终遵循文物维修原则,以尽量少干扰、确保文物建筑原有风貌的真实性得以保存和延续为目标,确保工程质量。目前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文物建筑主体维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现已着手开展工程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工程实施总体看,质量达到了设计要求。通过实施工程,为当地培养了一批文物保护技术人才。

三大文物维修工程实施数年来,还积极吸纳当地农牧民群众参与维修,提高了他们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未来西藏文物保护工作的重点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在总结三大重点工程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着手实施西藏九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

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国家文物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多次组成工作组赴藏进行一系列实地考察、调研,现已确定西藏自治区在"十一五"期间实施九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包括桑耶寺-昌珠寺、扎什伦布寺-夏鲁寺、大昭寺-小昭寺、哲蚌寺-色拉寺、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乃宁寺、朗色林庄园-拉加里王宫遗址、古格王国遗址、色喀古托寺、科迦寺。现国家文物局已经及时批复了拉加里王宫文物保护规划和科迦寺等七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为九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做了充分的技术准备。

国家文物局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九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的顺利开展。

编辑:董继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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