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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力格尔艺术的传承

(三)

乌力格尔今年已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要素,有机地存活于共同的社区或群体之中构成非物质的生命环链,并且它还在不断的生成、传承乃至创新。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一个过去了的,已经死去的东西,而是一个活态的,不断传承、发展、创新的东西。著名民俗专家陈勤建先生提出,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要从民众的生活出发,坚持"生活相"、"生活场"、"生活流"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贯彻原真性整体性的原则,防止出现片面的文化碎片式的保护性撕裂。

所谓"生活相",就是生活的样子或样式。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有其独特性,但是就其本质而言,它不是孤立存在,而是一种生存于生活中,不脱离生活的"生活文化",一种文化型的"生活相"或生活模式。具体到乌力格尔来说,它的"生活相"就是它在生活中的样子和本色,而这些保留在传承人的身上,保留在世代相传的作品里。因此,保护乌力格尔的第一要务是保护传承人、保护作品,同时加强对传承人的培养,并注重在青少年中形成传承自觉。另外,要再一次对乌力格尔口授心传曲目书目进行普查,记录,使之不要失传。扎鲁特旗与中国社科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合作建立了乌力格尔研究基地,对乌力格尔艺术进行抢救性挖掘,录制了500余小时的音像作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所谓坚持"生活场"观念,是要注意文化遗产有形和无形的结合,兼顾文化遗产生活场的整个空间,兼顾各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对于乌力格尔的保护,既要注意在舞台、电台、电视台等平台上的传播,更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日常生活中去,保持和恢复乌力格尔在群众的生活中传播、发展、创新的传统。为了能够深入基层,扎鲁特旗成立了乌力格尔艺术团,配备了交通工具,著名的民间艺人劳斯尔,带着他的徒弟深入到各苏木、嘎查说唱乌力格尔。兴安盟科右中旗恢复了蒙语说书馆,同时乌兰牧骑和文化馆的专业演员也经常到基层说唱。

所谓恢复"生活流"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一种"活世态"代代相续的生活样式,就要从现实社会生活状态出发,恢复和保持其赖于生存的基础---生活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以采取动态的生活化开放式的保护方式,在居民现实生活流中自然流溢。对于乌力格尔的保护,最大的问题就是保持和恢复生活流。现在乌力格尔遇到的问题,从根本上讲不是传承人少了,而是听众少了,乌力格尔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生活流少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国社科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在扎鲁特旗提出和实施了"胡仁乌力格尔说唱月"活动,目的是将艺人说唱还原于其文化生态和语境当中,在真正活态演唱环境里跟踪摄录和观察研究艺人说唱与表演现场,同时为热爱胡仁乌力格尔的听众提供一次难得的娱乐享受。

"胡仁乌力格尔说唱月"的形式,是由科研人员召集一批代表性艺人,在普通农牧民中间或在旗府所在地蒙古族听众当中设置"胡仁乌力格尔"表演场,让艺人说唱,时间延续一个月或更长。科研人员认为,这种在研究所宏观的研究基地思路基础上派生的"说唱月"思路,是语境中抢救大型口头艺术的一种有效途径,它充分发挥了基地优势,发挥了研究所与地方互动而产生的能量,来推动了民间口头传统的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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