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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明:“走出去”辨析
四,在文化“走出去”的过程中,我们既要加快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造和创新,包括公司改制等一系列操作,同时也应该积极鼓励民间其他经济成份的企业和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在“十一五”文化发展纲要中也提到了这部分的内容。在国际性文化交流中,政府和民间的两种模式的优点和缺点都是显而易见的,政府自然有它的庞大的投资动力,也有这样的能量,但是,政府也有自身的短处,比如它在短期内的市场影响比较大,能够迅速地树立一个影响,但从长久的品牌来说,可能民间的企业有一个长期投资、长期服务的动力,对产品的品牌培养就会具有更多的优势。

我也接触过一些民营的中国文化企业人士,他们也谈到了他们遇到的一些困惑,当然首先是政策方面,中国的企业家往往是要政策,不管是国有的还是民营的,这点今天不讨论。但是确实在国民待遇的前提下,一些民营文化企业还是有一些抱怨,仍然处于一定的困境。

在立法和市场规则方面,刚才我谈到了政府应该怎么判断自己在“走出去”过程中的角色,其实我认为,政府有一部分职能是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来确定,这样政府也可以省掉自己的气力。如果从国际化的角度来说,商业规则和经营规则的国际化是必需的,如果你要加入国际竞争,就必须要按照国际规则要求来做事情,这些事在国内往往是体会不到的,已经有非常非常多的中国物质产品制造行业在海外遭遇了各种各样的挑战,甚至全军覆没,当然我们也可以说这是敦刻尔克,他失败了以后可以再出去,但是他们的教训也非常值得我们做文化产业,或者是致力于文化“走出去”的这样一些人士和企业,可以吸取他们的经验教训。

总之“走出去”首先要有开放的心态,有两件事情大家记忆犹新,一个是2001年底,中国加入WTO,第二件事就是明年8月份,中国即将召开奥运会,这两件事情告诉我们,中国是开放的,这个趋势是不可改变的。我们的制造业,我们的文化产业,包括我们的文化都要融入全球。祝福企业家,中国文化的使者们,你们能够在国际市场上成为跨国的品牌、跨国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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