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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威尼斯双年展(以下简称双年展)组委会,是将于2007年6月10日正式开幕的第52届国际艺术双年展的发起者和组织者。该双年展的开幕式将在2007年6月7日、8日和9日举行,展览将于6月10日正式向公众开放,并一直持续到11月21日。第52届国际艺术双年展会将在传统展览场地绿园城堡(Giardini di Castello)和军械库(Arsenale)举行,它也将会在威尼斯城的公共场所和博物馆展出。

第52届国际艺术双年展的负责人负责双年展的筹备和实施工作,在从事这些工作的过程中,他将利用双年展组委会的力量,听取世界知名专家的建议。

展览将包括单个国家的官方参与,另外还包括由第52届国际艺术双年展策展人选取的艺术家作品的国际展览。展览最终还可能包括由双年展组委会间接推动的展览及参与项目。

第二条:第52届国际艺术双年展的参与国,首先是所有那些被邀请在绿园城堡展览馆设置专门展区的国家。双年展组委会有权要求那些展览会期间不使用自己展厅的国家保证整个建筑物能够用于展览。

第52届国际艺术双年展也针对那些没有设立自己的展厅,但却提交了参加该展的官方申请的国家或国家集团。那些虽没有自己的专门展区但由双年展正式邀请的国家,必须在绿园城堡展览馆之外寻找一个适当的展览空间,如果视觉艺术部门收到有关这些国家展区的信息,他们将会被收录进双年展名单和官方通讯录。   

第三条:每个参展国家的政府要任命自己的承办人,该承办人根据双年展组委会和为双年展而设定的组织和文化准则,对国家投资赞助的整个文化项目负责,并监督展览的筹备。每个承办人由一名或多名协办人协助工作,协办人的名字必须在2007年1月28日前由官方通知双年展组委会。   

在承办人或协办人缺省的情况下,第52届国际艺术双年展的负责人可以指定一个合适的人监督各有关展区的设置。第52届国际艺术双年展的负责人甚至有权根据其与有关展厅承办人之间的共同意见,邀请被选拔进入国家馆展览的参展者参加国际展,他们可以挑选同一件作品参展,也可以挑选不同的作品。   

第四条:在绿园城堡展览馆之外设置的所有临时展厅应当由双年展组委会(按照第52届国际艺术双年展负责人所言)和威尼斯城市议会授权。   

承办人必须于2007年3月2日之前,向威尼斯城市议会和双年展的视觉艺术部门通知所有与这些临时展区相关的艺术上的、设置上的和技术上的细节,以给相应的部门以足够的时间履行所有的必要程序。   

第五条:为了更好的组织和编纂官方目录,各承办人必须于2007年1月31日之前向双年展视觉艺术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1) 参与者的名称   

(2) 将要展出作品的评论   

(3) 以数码设备拍摄的作品的图像(最少8个jpg文件,300dpi),并附有完整的文字说明   

为此,双年展组委会将会给承办人们提供合适的表格,这些表格必须由参展艺术家本人或者在由有关承办人负责的情况下由他们的代表填写并签字,以收集参与者的所有必要信息。此外,在2007年1月31日之前,承办人们必须向双年展组委会(双年展新闻发布办公室)提供下列资料:   

(1) 参展艺术家的个人履历和及其摘要   

(2) 参展艺术家的照片   

(3) 有关整个双年展的一篇新闻稿   

(4) 每件参展作品的评论性描述,并附有文字说明和技术信息   

(5) 以数码设备拍摄的作品图像(最少8个jpg文件,300dpi),并附有完整的文字说明。   

参与国必须负责解决印刷在目录和其他载体(包括网站)上的图像的版权问题,这有利于艺术推广和交流。   

如果这些表格迟于2007年1月31日送达相关部门,双年展组委会不对最终材料的遗漏或官方目录中作品、参展者或参与国的信息的不完整性承担责任。   

此外,双年展组委会不对因材料不完整、不合法或不正确,或因不遵守本规则和/或其他附随书面指导方针的规定而导致的错误或失误承担责任。   

第六条:各参与国展览设施的全部费用完全由其自身承担,这些费用包括交通费、海关手续费用、装货箱的费用和材料的储存、保管、安全、清理、保险、废弃物处理和其他为了更好地达到双年展的目的而必需的费用(参见以下第十三、十四条)   

第七条:双年展组委会出版一个或多个带插图的双年展目录,参与国不因此而获得报酬,也不因由双年展推动或实现的任何其他出版物(包括CD-ROM、指南、明信片这些免费或付费的推广产品和资料)的出版而获得报酬。   

第八条:双年展组委会有权指定专家从事官方目录方面的工作,也有权指定专家制作信息清单和有关所有参展者、设计者和双年展所涵盖主题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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