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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剑江湖侠客行

这种肯定首先来自伦理精神,即道义所在,则必有所为。孔子非大侠,但也断言:“见义不为,则无勇也”。侠之勇,在于敢于去死,去为他人,为某种伦理原则去死,是对牺牲和奉献理念的肯定。反过来,就正因为有了勇,大侠们才能在分担他人的苦难与凌辱的行动中,表现出不愿屈从于人生苦难的必然性,并誓死与这种必然性抗争的精神。勇,才使大侠们不相信“命运”的合理性,要以自己的存在使不可能成为可能。正因为有了勇,才使得侠的意义和价值得以彰显。勇气中所产生的意义感和价值感,使大侠们在“非存在”的威胁中,即使处于绝望状态,也能肯定自己的生命进程,“身首离兮心不惩”,如郭靖死守不能守的襄阳。

侠之勇,还应做本体论的思索,离开本体论的证实,侠之勇的价值不能完全理解。勇,是生命本身的诉求,只有生命在与压迫、摧残、灾难的对抗时,才有勇存在。勇,是人的生命反抗不自由的生存状态的表现。而且,蒂利希称“在勇敢的行为中,我们存在的本质部分压倒了较次要的部分”。这就是说,有勇,才能使人的本质得以发挥,从而超越限定的状态。勇是一种生产性的力量,它改变了生命自身,也改变了世界,有勇,人才成其为人。

勇,是人性本身所具有,但为何仍有无勇?当面对凶残、危险、苦难时,人性退缩了,怯懦就压倒了勇。因此,勇,是坚强而完满生命的象征;不勇,则是萎缩生命的表现。大侠之行为,向我们显示了勇是什么;大侠之勇,则向我们显示了生命应是什么。

武侠小说横行,但“武”与“侠”相连甚晚。二十世纪初,才有“武侠”一词,而且据说是从日本进口,远迟于“任侠”、“豪侠”、“仁侠”、“义侠”、“隐侠”,甚至“女侠”这些概念的产生。“游”与侠则关系久远。太史公叙侠之事,特标明“游侠列传”。侠客者,行侠之“客”也,必然在“游”。游之义大焉、深焉。

游有三义。其一为地理空间之游:游荡。“别我不知何处去,黄昏风雨暗如磐”。仗剑行天下,为侠之本色。虽追求“执杯酒,握君手,意气相倾死何有”,但相聚就是为了相离。

其二为社会空间之游:游离。入庙堂不成或不愿,隐山林不甘或不能,只能“游”。在身份、地位、阶层、群体之间游,在法律、伦理、规训、禁忌的边缘游,在“显”与“隐”之间,在秩序网络的缝隙间游。

其三为精神空间之游:游神。大侠精神的核心要素是自由:自己与他人之自由。如不愿意被既定处境所压服所控制,就必须游。游之精神即自由之精神、超越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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