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我国整体外交工作,进一步发展与西亚北非地区国家文化关系,继我与地方省市合作于2003年在科威特、埃及、土耳其、叙利亚、约旦五国成功举办"中国文化周暨海上丝绸之路泉州文化节"和2004年在突尼斯、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埃及、毛里塔尼亚、苏丹六国举办"中华文化北非行"两大型文化活动后,我计划于2005年在海湾阿拉伯六国举办较大规模的"中国文化周"活动。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一) 海湾六国属发展中国家,是海湾阿拉伯合作委员会成员,海合会是中东重要的区域性组织。海湾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极其丰富,又是中东地区最大的商品市场和劳务承包市场。巩固和拓展我与海合会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对我贯彻"发展中国家是基础"外交方针、扩大与海湾地区的经贸合作、保障能源进口及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均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近年来,我没有在海湾地区集中举办较大规模的文化交流活动。海湾阿拉伯国家是我2005年对外文化工作的重点地区。我拟通过与海合会合作举办此次活动,落实"中―阿合作论坛行动计划",进一步促进我与海湾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扩大我在海湾地区的影响,增进相互了解,巩固中阿传统友谊。
(三)在借鉴2004年我在北非国家举办中国文化周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将继续贯彻中央与地方联合在外举办大型文化宣传活动的精神,邀请地方省市与我合作,共同举办此次文化周活动,以展示地方省市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成就,这将为树立中国改革开放形象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将促进地方省市与海湾地区国家更加广泛的联系。
二、活动策划
(一)名称:中国文化周暨××(地方省市名)文化节
(二)时间:2005年11月-12月
(三)地点:沙特、阿曼、卡塔尔、阿联酋、巴林、科威特
(四)具体项目:
1.中国政府文化代表团(部级,5-6人)出访沙特、阿曼、卡塔尔(过境巴林),与上述三国商谈或签署文化协定年度执行计划,并出席中国文化周有关活动。每个国家访问2-3天。
2.地方文化代表团出访(3-4人),赴举办地方文化项目的2-3个海湾国家访问。国际旅费自理,在外期间费用由邀请方负担。
3.展览
(1)在沙特、阿曼、卡塔尔三国举办文化展览,随展人员2名,每个国家为期7天左右。拟选用"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展",或者举办由地方省市筹组的具有当地特色的展览。
(2)在阿联酋、巴林、科威特三国举办文化展览,随展人员2名,每个国家为期7天左右。拟选用"中国苏州刺绣精品展",或者举办由地方省市筹组的具有当地特色的展览。
4.演出
(1) 组派一个以杂技、歌舞为主的25人艺术团赴阿曼、阿联酋、
卡塔尔三国访问演出,每个国家访演4-5天。
(2) 组派一个以武术、杂技为主的25人艺术团赴沙特、巴林、
科威特三国访问演出,每个国家访演4-5天。
(五)经费
1.政府代表团国际旅费自理,在往访国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对方负担。
2.展品运输费及随展人员国际旅费由中方负担,在往访国展出和接待费用由对方负担。
3.艺术团国际旅费及道具运输费由中方负担,在往访国食宿、交通等接待费用由对方负担。
三、中央和地方联合举办
为继续贯彻中央与地方、中央与社会联合的对外文化工作思路,集中力量办大事,诚邀地方省市文化厅局或社会文化企业参与文化周活动,承办部分项目或者推出自己的特色项目(甚至可以是文化产品展览或推介会等)。
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及其驻华使馆的联络工作由我部外联局亚非处负责。外联局和合作单位共同商定文化周的具体项目。合作单位参与举办文化周活动所需经费(包括人员往返国际旅费和展品、道具的国际运费等)原则上由其自行解决,在外期间接待费用由外方负担,地方政府文化代表团的出访费用全部由地方负担。
四、备注
以上策划供各省市文化厅局和文化企业参考。具体合作方式和文化周活动内容可视参与方的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变动。具体事宜请与文化部外联局亚非处商洽。
联系人:冯云龙 古丽
电 话:65551996 65551995
传 真:65551999
文 化 部 外 联 局
二○○五年三月十日